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指示。彰显湖北素质教育发展成就,推广应用湖北素质教育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湖北省素质教育研究会开展第三届湖北省素质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受理范围和类别
凡属湖北省素质教育研究会会员的素质教育研究成果【论文、著作(含教材)、研究报告、科普类成果】等均可申报评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的时问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开出版的著作(含教材),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优秀成果。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中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地厅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科普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
三、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
1.未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得地厅级奖励或相当于地厅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同意,由其他署名人提出申报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1.本次申报既可以由单位会员集中申报,也可以由个人会员单独申报。
2.限额申报。单位会员申报限额5项,个人会员申报限额1项。各申报会员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五、申报要求
1.单位会员所在管理部门组织中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汇总本单位申报的成果并填写《申报一览表》后统一报送。每项申报成果须缴纳150元评审费,单位会员由所在管理部门统一转账至研究会账户,个人会员评审贵由秘书处代收后统一交至研究会,研究会集中开具采据。
2.会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重点审查以下方面:(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年议;(3)申报成果是否符合通知有关要求。
3.会员所在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在规定时问内集中提交。
4,本次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具体名额视参评成果情况确定,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报送时间
校内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请各学院对老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附说明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