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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教育厅教育科学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5-04-07   浏览:次   来源: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学科办)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拟对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名单进行更新。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向科技处提交《湖北教育规划专家库审批表》(附件1),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6)获得过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附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