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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06-08   浏览:次   来源: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学科办)

各文科单位:

   根据武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正式开启。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力求推出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课题成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全面开启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唯一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该项目中担当实质性角色。

   2.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一个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在武汉。

   3.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4.承担本基金项目有过违规情况且尚在惩戒期限内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项目。

   5.申报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基金项目。

   6.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三、申报、评审工作

   市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后期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由武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选题应当以《申报课题》为依据,不得偏离规定范围。申报时需以完整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作为申报材料,成果应当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能够为市委、市政府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有效参考。

   20221024日前,将申报成果纸质档13份及电子档提交科技处。

   四、结项要求

   1.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字数不低于2万字,另须提供一篇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2.课题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XXX”。

  

   附件1:申报课题

   附件2: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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