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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4-22   浏览:次   来源:科技处

各文科单位:

   根据武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正式开启。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研究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力求推出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课题成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评审工作说明

   1. 2021年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采取后资助形式,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武汉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2021年10月26日前,将申报成果纸质档1式3份及电子档提交科技处。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唯一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该项目中担当实质性角色。

   2.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一个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4.承担本基金项目有过违规情况且尚在惩戒期限内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项目。

   5.申报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基金项目。

   6.申报成果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四、结项要求

   1.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字数不低于2万字,另须提供一篇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2.课题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XXX”。


   附件1: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申报课题


科技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