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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级项目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1-21   浏览:次   来源:科技处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国家级项目在寒假期间正常有序的开展,确保国家级项目申报书在下学期开学前顺利完成,特作如下安排: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1月14日下发的国家级项目工作安排进度表执行工作计划。(附表1、2)

   2、对每周基金申报组织情况及申报人项目进度留下图片及文字记录,并于每周五(1月29日、2月5日、2月26日)提交当周工作记录至科技处。

   3、1月31日前将评审专家个人信息提交至科技处。(附表3)

   4、每次专家评审完毕后,将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及时汇总并报科技处。(附表4)


科技处

2021年1月21日


   附表1: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121日前
各学院对申报书初稿进行会议论证并指导
131日前
各学院邀请学科专家通讯评审,并向科技处反馈评审意见
217日前
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
221日至33
学院聘请小同行专家对申报书做评审
35日前
评审意见提交科技处
310-314
科技处组织形式审查,组织修改
315-318
科技处在线审核提交

   附表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121日前
各学院邀请专家论证并指导申报书初稿
131日前
各学院邀请专家通讯评审,并向科技处反馈评审意见
228日前
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
31
学院聘请专家做最终评审,并将申报书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科技处
34日前
科技处提供形式审查负面清单
36
科技处报到省社科规划办

   附件3:专家信息表

   附件4:专家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