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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5-08-03   浏览:次   来源: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学科办)

各文科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创新,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两个结合”,以服务“两个大局”为目的,直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历史、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务实管用,鼓励发挥各学科优势,可跨学科进行集智攻关,深入调查把情况摸准摸透,鼓励以“小切口”进入,通过小而深的研究,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项目,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将根据申报总数和立项数量等具体情况而定。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条件。

3.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聘用职工应与单位签有正式协议。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

5.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6.依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侨同胞或外国国籍科研人员可申请课题,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

2)确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7.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课题的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将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题申报内容:申报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2)。关于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时可使用指南中列举的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实践对策性、应用性,且已有比较深入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四、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本次申报每个单位限报30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填写的《申请表》《活页》认真审核后,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及学校(单位)公章,同时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以上材料均为1式1份,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前,同时,将《申请表》《活页》(均为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科技处,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课题指南.docx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docx

附件5: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

 

科技处

2025年8月3日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理化体系化研究。

2.两个结合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研究。

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研究。

4.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5.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中华民族”的重要论述研究。

6.中华民族先锋队与中华民族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研究。

7.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研究。

8.中国共产党对大一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9.中华民族共同体基本概念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中华、中原、国家民族、世界历史民族、主权国家等。

10.中华文明突出特性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11.中华民族农耕、游牧、海洋文明传统的互动交融及其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研究。

12.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本途径、基本形式、主要规律和阶段性特征研究。

1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共塑中华”的社会史研究。

14.历史上中华大地各类人群的族源关联、族际通婚、各族交融的跨学科研究。

15.历史上中原、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华北、华南、中南等区域“三交”特征及跨区域互动交融研究。

16.民族走廊地带与线性通道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影响研究。

17.民族语言文献与域外文献中的中华民族“三交”史研究

18.涉中华民族错误史观的学理性批判研究。

19.文明比较视野下的中西方国家形成发展、历史形态和内在特性研究。

20.西方民族国家理论对非西方国家泛民族主义的影响研究。

21.国际地缘政治变迁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2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研究。

23.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研究。

24.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与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及交融创新研究。

25.边疆民族地区中华文化浸润机制研究。

26.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结构特征、分布规律、发展趋势以及跨区域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27.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研究。

28.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协同推进研究。

29.赋予民族地区改革发展三个意义的机制和政策研究。

30.新质生产力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区域化实践研究。

31.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跨区域就业创业合作机制研究。

32.人工智能与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生态新变化及其治理研究。

33.中西方民族领域叙事和话语体系比较研究。

34.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分众化叙事及其传播研究。

35.把握好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实践案例研究。

36.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层实践案例研究。

5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1.2025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的申报、评审周期安排是怎么样的?

——2025年度民族研究项目公开招标课题定于20257月份启动申报,定于912日截止。计划于9月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评审。

2.哪些单位可以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都可以申报。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如何填报?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由评审结果决定,因此在课题申请表中无需填写。其中,重点、一般、青年项目有经费资助,额度不同,自筹项目没有经费支持。

4.直接申报自筹项目,是否中标几率相比其他项目更高?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评审,评审程序相同,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项目等次、是否给予经费资助,即中标几率一样。注意,一定要勾选是否接受自筹项目。

5.自拟题目应遵循什么原则?

——自拟题目也必须标注选题指南方向,应认真凝练、表述严谨准确,避免引起歧义和争议。没有标注选题指南序号的、不严谨规范的题目将直接影响评审。

6.可以超额申报吗?可以个人报送、二次报送吗?

——不可以。2025年度民族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家单位限报30项,不可超额申报。若超额申报,以前30项为准。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和二次报送,请谨慎报送。

7.正在办理民族研究项目结项的负责人能否申报2025年度项目

——按规定,有民委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可以再次申报。若在2025912日之前报送结项材料,经审核符合结项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报。

8.申报材料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双面

9.研究周期是多长时间?

——项目自批准立项时间起,研究周期为半年,确需延期的可按照《立项通知书》具体要求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的具体方法参加第15条。

10.纸质申报材料如何报送?收件人应如何填写?

——纸质申报材料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到指定地址,邮件由收发室统一接收后分派,其他快递收发室无法签收。收件人填科研管理处即可。

11.如何知道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寄送到了没?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单号自行查询,如显示收发室已签收,视为寄送成功。电子版申报若显示正常发送且无退回,视为发送成功。

12.如何查询中标结果?

——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将在国家民委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会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寄送一份通报及中标者的《立项通知书》。

13.项目立项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项目立项后,第一,需要根据经费支持情况填写《回执》,并按照要求填写经费预算表,并盖章用EMS寄送到指定地址。自筹项目无需填写经费相关内容。第二,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预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或事业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抬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税号11100000000018200F),与《回执》一同寄出。发票用于后续课题拨款,如不提供将影响资金拨付。

14.项目立项后是否可以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或调整课题组成员?

——可以。变更申请必须由新旧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15.如何申请变更?

——在国家民委网站下载服务中下载《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填写变更事项及内容经科研主管部门盖章后,将纸质版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PDF盖章版)发送至立项通知书上的指定邮箱。

16.项目如何结项

——在国家民委网站下载服务中下载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请结项文件包,按照要求准备结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