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2023-12-12   浏览:次   来源: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学科办)

各单位:

现就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

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五是各高校应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六是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5.各高校申报的创新团队获批后,学校应安排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不少于20万元。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科研计划项目的老师于1220日前向院系提交《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1)并根据《科研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用作录入申报系统;

2、申报科技创新团队的老师于1220日前提交《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3)至院系;

3、院系汇总《申请书》、《科研人员信息汇总表》及《创新团队申请书》,于122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4、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科研计划项目及创新团队进行评审,遴选10项科研计划项目和1项创新团队项目予以上报;

5、科技处于1225日前将获批上报的项目负责人网络账号发放给各院系;

6、获取账号的老师于1228日前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ust.e21.cn/)完成网络提交工作。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科研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