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学位计划的通知》(鄂学位[2015]6号)要求,我校与武汉科技大学签订了规范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明确导师遴选、考试命题、招生选拔、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经费保障、科学研究、学位授予等方面的权责,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015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正式发文《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2016年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学位计划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拟定了18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学位项目。其中,我校机械工程专业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机械工程硕士,拉开了我校经省学位委员会授权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序幕。
对此项目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长周进亲自督办,并指示:“作为首个获省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工程硕士培养项目,所有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除了获省学位委员会授权与武科大联合培养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以外,我校城市建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2015年分别与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分别签订了联合培养专硕的协议,为今后硕士点的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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